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协会、优秀协会会干活动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6-08-11
院团学会社团部、各协会:
2016年,我院学生社团组织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体社团成员,拓新有为,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加强了学生社团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体现了我院社团勇创精品、蒸蒸日上的精神风貌。为在学生社团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学生社团切实践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宗旨,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促进广大学生社团成员奋发成才,院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16年度 “优秀协会、优秀协会会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协会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院党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在学院有关部门正式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
(3)能够适应学生素质拓展的要求,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展现商务学子风采、丰富第二课堂为宗旨,合理利用社团的自有资源,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与活动形式,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能够模范遵守学校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完备的学生社团章程并严格遵照执行,社团活动有计划、有总结,社团档案齐备;
(5)有相对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或指导单位,能够经常性的邀请指导教师到社团指导活动,定期向社团指导教师和指导单位负责人汇报社团发展情况;
(6)社团的财务工作能够自觉接受院团学会社团部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社团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定期向院团学会社团部和院团委报告财务工作,有完备的财务工作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7)能够积极参加院团委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工作会议以及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8)能够致力于打造品牌性社团活动,在会员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9)能够致力于服务会员,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
2、优秀协会会干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工作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3)在学生社团工作满一年,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二、推荐名额
1、优秀协会
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原则上不超过学生社团总数的15%(7个)。
2、优秀协会会干
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原则上每个协会不超过1人。本次评选为优秀协会的会长自动评选为优秀会干,另追加一个优秀会干的名额。
三、工作要求
1、社团部、各协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要着力推荐在开展学生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学生社团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学生,要确保参评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2、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推动各级学生社团建设。
3、申报优秀的书面材料务必于4月 7日前报送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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