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 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生社团联合会 时间:2019-03-29
校学生会、学生社联、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各项团的活动,全面加强从严治团,有效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于2019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协会”、“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教师团干部和学生团干部)、“协会积极分子”、“优秀会干”、“奉献奖”。
二、评选要求
依据《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学生团干部)、“奉献奖”和“先进团支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按照各奖项的申报要求填写整理好相关材料(个人与集体的申报表请在团委官网下载中心:http://172.18.0.21/tuanwei下载),并由二级学院团总支填写好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按照奖项分类,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办公楼B124)。电子版材料参照示例文件夹进行整理,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qt@hnswxy.com,邮件标题:XX学院团内评优材料和学生社团联合会评优材料。“优秀协会”、“协会积极分子”、“优秀会干”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汇总、整理。
四、评选时间
二级学院的各项评选工作须在4月10日前完成;校团委评议审定工作须在4月22日前完成。
五、表彰与奖励
校团委审定公示后,依据《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奖励标准分别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及相关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名额推选候选个人或集体,务必按照评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各项团的活动,全面加强从严治团,有效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于2019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协会”、“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教师团干部和学生团干部)、“协会积极分子”、“优秀会干”、“奉献奖”。
二、评选要求
依据《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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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时间
二级学院的各项评选工作须在4月10日前完成;校团委评议审定工作须在4月22日前完成。
五、表彰与奖励
校团委审定公示后,依据《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奖励标准分别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及相关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名额推选候选个人或集体,务必按照评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共青团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