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王卓等2名同学开除团籍处分的通报
来源:商职院团 时间:2021-10-25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2020年10月下旬18旅管3团支部王卓、18会计5团支部费灿两名同学因网络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经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及团支部调查核实,两名同学犯罪事实属实。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对犯罪共青团员进行团纪处分的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学院团委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了团委委员会议,经研究决定:对王卓、费灿两名同学予以开除团籍处分。
        希望全院团员青年引以为戒,强化团员意识,恪守誓言,努力学习,发奋图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优秀团员。
 共青团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