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来源:学工处 时间:2019-02-25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传染病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法律法规的精神与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传染病防、控、治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内传染病疫情传播。
二、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后勤工作与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宣传部、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校医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工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担任(兼)。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做好与当地疾控中心的联络与沟通,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并按照以下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
2、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区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疫情。
3、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4、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5、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6、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7、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8、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辅导员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9、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10、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1、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部、学工处、校团委利用橱窗、板报、广播、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媒介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和复课检诊制度
1、校医如发现学生中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上,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2、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要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定点门诊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五、复课后病例治疗期间的管理
1、校医、辅导员应当协助区疾控中心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相关医院定点门诊进行随访复查。
2、学校配合区疾控中心和社区做好后续疫情处置工作。病例所在教室等场所环境消毒,全校范围内卫生大清扫、定期开窗通风。
3、持续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活动。
六、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传染病防、控、治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内传染病疫情传播。
二、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后勤工作与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宣传部、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校医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工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担任(兼)。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做好与当地疾控中心的联络与沟通,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并按照以下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
2、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区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疫情。
3、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4、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5、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6、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7、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8、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辅导员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9、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10、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1、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部、学工处、校团委利用橱窗、板报、广播、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媒介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和复课检诊制度
1、校医如发现学生中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上,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2、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要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定点门诊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五、复课后病例治疗期间的管理
1、校医、辅导员应当协助区疾控中心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相关医院定点门诊进行随访复查。
2、学校配合区疾控中心和社区做好后续疫情处置工作。病例所在教室等场所环境消毒,全校范围内卫生大清扫、定期开窗通风。
3、持续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活动。
六、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