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时间:2019-05-09
各二级学院、各班: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能继续申请助学贷款,现将有关续贷工作通知如下:

        1、续贷学生点击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个人账户,在“申请贷款”中点击“新增”,并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贷款学生在填写续贷声明时,必须撰写100-200字之内的在校表现、学习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及家庭情况的材料。所有我校续贷学生(非毕业生),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网上续贷申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进行续贷申请名单审核。如未按要求申请续贷造成生源地信用贷款续贷不成功,其责任由本人承担。
        2、暑假期间,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带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有关续贷手续。
        3、开学报到时,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回执录入等相关手续(如果回执信息未录入,将造成该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成功的后果),不交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同学视于放弃贷款。
        以前没有贷款的同学,下学期需要申请贷款的,请参照2018年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中相关流程进行申请。如有疑问可以到办公楼B122咨询,或电话咨询:88137702.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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