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征兵宣传发动与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1-10-08
各系、各班级: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广泛征集大学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和精神,现将做好我院在校大学生冬季征兵宣传发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在学院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宣传国防知识、兵役法规以及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并牵头在近日内组织召开征兵工作专门会议,及时将上级部门有关做好今冬征兵宣传发动的文件精神传达给各系;请辅导员在所带班级学生中做好今冬征兵宣传发动工作,激励有志青年投身军营、报效祖国。学工处负责在学院网站学工处网页开设有“大学生应征入伍”专栏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各项政策,同学们也可以登录征兵报名系统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二、应把握的相关政策和问题
(一)今冬征兵的对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包括在校大学生和应届大学生)作为征集的主体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对今年上半年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优先征集政策。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22岁(应届大专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以内)。
(三)征集条件:男性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0%,体格优秀的可以放宽至+30%,标准体重=(身高-110)kg);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五)征集时间:2011年10月底完成报名工作,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六)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翌年(次年)毕业学生在本年度冬季入伍,届时按照学院的规定修完学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可以提前毕业的,能够享受国家关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有关优惠政策,享受学费补偿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校大一、大二学生入伍,不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优惠政策,但服现役完成后复学免学费;2012年及以后退出现役的城乡义务兵,凡自主就业者(不含按政策应该安排工作、退休、因病供养的),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形式为初级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高等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等。
(七)女大学生应征政策:
女兵除身高从去年1.62cm降低至1.60cm,其他条件与男兵应征条件相同。符合条件的女生直接登陆征兵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0日至11月5日。如获准入伍,同样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认真做好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登记工作
有应征意愿且符合应征条件的大学生请于10月31日前登陆征兵报名系统报名或前来学生工作部(办公楼B124)报名登记。
咨询电话:0731-88116132 联 系 人:龚老师。
学生工作部
二0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