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3-23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证书年度登记制,请需要补办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的老师们,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实名制领取表》(附件2),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电子表交给组织人事处(B514),同时还需提交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 2020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 (分)认定跨度为 2015~2019 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 2018~2019年。
3.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分)。
4. 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认定并开具《学时证书》的,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证书》和后续年度相关培训材料。
5.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分)认定所需材料、学时(分)折算细则请参考湘人社函〔2020〕11号文件附件。
6. 2020年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老师们,请按《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附件3),于2020年6月20日前交组织人事处(B514)。
附件:
1.关于做好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
2.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实名制领取表(2020年)
3.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2020年)
组织人事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