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在校学生因特殊情况申请走读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9-27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我校申请走读学生的管理工作,现就学生办理走读申请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走读条件
1、确因户口在学院周边(原则上学生家庭居住地在学校周边3公里范围内)申请走读者;
2、确因身体原因或心理原因不宜住学校宿舍而需在校外租房者。
二、办理走读申请程序
学生提出个人申请并附家长或家庭监护人意见,持户籍资料、购房合同、医疗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在辅导员处审核,填写《走读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走读申请表》上的流程办理手续。
三、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每一位申请走读学生的真实情况,要及时与家长或家庭监护人取得联系,确认家长或家庭监护人意见,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
2、家庭住址在学校周边申请走读的学生须提供其家庭户籍资料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因身体原因或心理原因提出校外租房的学生,须提供非学生本人而是由学生家长或家庭监护人签署的租房合同复印件和证明亲子关系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医疗证明复印件,并且要有家长或家庭监护人陪读。上述证明材料和《走读申请表》分别交至相关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处存档。
3、走读申请以学年为单位办理,批准了走读如先前已分配了宿舍的学生,须到相关学生公寓管理员处办理退宿,并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
4、申请走读的时间为一年,如一年期限已到,需继续走读者,需重新提交申请走读的相关材料,否则按住校生对待。
5、申请走读的学生及家长或家庭监护人须签署《走读生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走读期间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家庭监护人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走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走读学生的学习、生活及遵守校纪校规情况,定期与家长或家庭监护人联系,共同做好走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附件1:
附件2:
为规范我校申请走读学生的管理工作,现就学生办理走读申请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走读条件
1、确因户口在学院周边(原则上学生家庭居住地在学校周边3公里范围内)申请走读者;
2、确因身体原因或心理原因不宜住学校宿舍而需在校外租房者。
二、办理走读申请程序
学生提出个人申请并附家长或家庭监护人意见,持户籍资料、购房合同、医疗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在辅导员处审核,填写《走读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走读申请表》上的流程办理手续。
三、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每一位申请走读学生的真实情况,要及时与家长或家庭监护人取得联系,确认家长或家庭监护人意见,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
2、家庭住址在学校周边申请走读的学生须提供其家庭户籍资料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因身体原因或心理原因提出校外租房的学生,须提供非学生本人而是由学生家长或家庭监护人签署的租房合同复印件和证明亲子关系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医疗证明复印件,并且要有家长或家庭监护人陪读。上述证明材料和《走读申请表》分别交至相关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处存档。
3、走读申请以学年为单位办理,批准了走读如先前已分配了宿舍的学生,须到相关学生公寓管理员处办理退宿,并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
4、申请走读的时间为一年,如一年期限已到,需继续走读者,需重新提交申请走读的相关材料,否则按住校生对待。
5、申请走读的学生及家长或家庭监护人须签署《走读生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走读期间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家庭监护人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走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走读学生的学习、生活及遵守校纪校规情况,定期与家长或家庭监护人联系,共同做好走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附件1:
《走读申请表》 |
《走读生安全责任书》 |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